声明人:向爱珍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全部作废。坚信法轮大法好,坚信大法是正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8/127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