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香花
自99年7.20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8/127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