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佩华
2001年,我因学法不深,被邪恶非法绑架时,强迫我写过“不修炼”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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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8/127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