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修美莲
以前别人帮我写的“保证书”,以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名,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8/127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