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欣荣、李树荣、李玉芳、朱广珍、刘景田、李秀芹、于秀珍、段宇玲、孙玉苹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9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8/127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