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兰
2001-2002年期间,我因女儿一家被中共警察非法绑架到劳教所,一时冲动烧了大法书籍,说了对大法、对老师不敬的话,现声明作废。从新走入修炼,做好三件事,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9/127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