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爱玲
无论在什么环境下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保证书”,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勇猛精進,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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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9/127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