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景民
本人由于学法不深,由于情和怕心干扰对邪恶做过“不炼功保证”。现声明作废。以后,一定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9/127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