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强
过去所说、所写的一律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按师父要求的去做,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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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9/127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