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邱秀芹
3月29号,我发真相材料时,被邪恶之徒非法抓去,说了不该说的话。深感对不起大法,对不起老师。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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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11/127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