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惠忠
本人曾在被迫害的情况下,违心的写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东西,今特此声明:全部作废。并且向师父忏悔,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11/127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