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纪广秀
本人在劳教所期间,在高压迫害下神志不清时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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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11/127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