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玉兰
我曾违心的说过、写过“保证不修炼法轮功了”。声明:我所说的、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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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11/127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