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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香港学员陈旭涛

    我是香港学员陈旭涛,于今年7月份在北京的住处被公安抓走,并被拘留在朝阳区看守所一个月。

    8月21日在看守所被告知将把我遣返香港。当时,公安要求我写“悔过书”,说是一个必做手续。我表示没什么可悔过的,要写就写心里话。于是我在空白信纸上写了修炼法轮大法的好处和国家的做法是错误的内容。公安看后,认为这不算悔过书,但只好交给上级再说。并且让我把“悔过书”这三个字写在上面。我开始不肯写,公安就好声劝我,并让我别令他们难以交差。当时我念头一闪:反正只不过是三个字,文字的表面不代表什么,内容正确就行啦。

    回到香港后,有学员认为我不应该写那三个字,希望我写声明洗清污点。但我一直认为心正就可以了,不必强调那文字的表面。直到上个星期在一个集体学法后,一名学员的话才真正点醒了我。清楚地认识到:当时被魔钻了我根本执著的空子。我入大法门时,认为大法可以使人类变好,而且不拘形式。因为认识不清,没有做到修炼人的标准。用人的圆滑来放任自己的执著。同时,回想起当时有想离开那里的念头,所以就放松了正念,配合了邪恶的安排。

    现在认识到了,所以在此做严正声明,声明“悔过书”那三个字做废。并将在以后的正法进程中洗清此污点。

    另外公安有两次要求我写:公安没有打过我的证明。我也配合地写了。虽然他们真的没有打我,但我也不应该做配合邪恶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5/20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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