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海君 2002年4月在公安局邪恶的压力下,我对大法及师父做了不该做的事。给大法及师父本身造成不良的影响,没有尊敬师父,给证实法起了阻碍作用。在此我声明在公安局、派出所所签下的任何对大法及师父起破坏作用的书面材料一律作废。我决心跟上正法進程,努力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跟尊敬的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