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贺巧金
2001年,在邪恶迫害下,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作的“保证”,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从现在起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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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0/128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