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美华
在99年7.20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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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0/128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