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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杨丽霞

    99年7.20我去了市政府和平请愿,要求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请愿持续了两天,最后不但没放人,还把我们强行送回当地公安局,并逐个拍照登记,说是备档案。后来我就成了街道、派出所迫害重点。我家三天两头被居委会的片警骚扰。今天来要身份证(怕我上北京)、明天叫交大法书等,还恐吓说,如不交出来就抄家。当时自己的怕心就出来了,交了一本《转法轮》、《悉尼讲法》、《法轮大法义解》、《佛教故事》、学法交流会小书,还有一个法轮大法简介挂旗。最不可恕的是我把师父的法像、法轮图也交了。每当想起,我心里就非常难受,真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是对师父最大的不敬,是对师父、对大法的犯罪,是一个修炼人的耻辱,也给自己修炼路上留下一个污点。最根本的执著还是对师父、对大法不坚信。今天我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1/128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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