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万发
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的日子里,我所在工厂找过我让我写“保证书”(大约在九九年的九月、十月份)。我在这里严正声明我写的那个“保证书”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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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1/128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