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贾小玲、叶萍姿
2006年4月,在被非法关押时,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1/128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