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振英
在邪恶迫害大法时,我被迫写的“保证”,以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永远按大法要求坚定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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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1/128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