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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孙淑琴

    我94年得法后,身心得到净化和升华,受益非浅。99年7.20江鬼一伙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当时本市气功站的几名负责同修被非法抓,我和本市的同修们连续三天去市政府请愿要人,却被非法关押了一天,并被登记在册,并非法扣了我的身份证,至今未还。在这以后又有两次被恶人举报,我产生了怕心,对大法犯了罪。2002年,在我家的门前集合了很多“保安”人员,我以为是冲我来的,将一份师父的讲法给毁了。深感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负师尊的慈悲救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2/128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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