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乃文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向社区邪恶写了“不炼法轮功保证书”。出于怕心,把大法书、法像都烧掉了。声明:自己写的“保证书”及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作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6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