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秀兹
有一次我在发真相资料时,被一恶警发现,被非法带到派出所,它问什么我就说什么,最后在“笔录”上签了字。声明:我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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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2/128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