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艳霞、冯立强
在大法受迫害时,由于法理不明写了违背大法的“保证”,现在我郑重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2/128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