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大伟
我在劳教所写下所谓的“保证、悔过”等“三书”;在看守所写了“悔过书”。郑重声明:我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都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2/128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