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忠好
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和“保证不修炼”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新回到法中,坚修到底,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2/128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