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邓冬梅、谭金荣
我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2/128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