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青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我坚决改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2/128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