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会平
99年7.20前,我们一家人都修炼大法。迫害发生后,在巨大的压力下,在居委会的要求下写了“不炼”的保证,给大法带来损失。现声明:我所写“保证”统统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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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3/128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