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丹丹
在高压迫害下,由于怕心在警察面前说了“不炼”的话,现在认识到,对我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3/128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