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贾连提、马春梅、刘桂芝
7.20期间,因对大法的错误认识,在“保证书”上签了字,声明全部作废。按师父讲的三件事做,坚信师父,坚信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3/128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