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凤兰、刘肃然、张明会、张淑华、刘文文、李伟、杨丽娟、马丽、刘洪莲
在劳教所中所说、所写的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做好,坚信大法,弥补过失,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9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3/128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