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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芳菊 我是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2001年2月18日被公安机关非法判劳教。在劳教所一批邪悟者的带动下而邪悟,先后写了“悔悟”、“揭批”,并且做了大量洗脑别的大法学员的工作。现在我知道自己真的错了。声明:在劳教所里邪悟后所写、所做的一切作废。以后会洗刷污点,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走好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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