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友平
2006年3月,我婶娘去给我领身份证的时候,派出所强迫她帮我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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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4/128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