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沈立敏
7.20迫害刚开始时,由于怕我父亲和弟弟遭到迫害,我代替他们写了“保证”。在此声明:当时我所代写的“保证”和写的对尊师、对大法不敬的话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法轮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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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5/128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