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红、齐桐棉、于兰芬
由于学法不深,在理智不清时,被邪恶钻空子,做了对师、对法不敬的事,将师父的经文和明慧周刊烧掉。现在十分后悔,特此严正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5/128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