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桂琴
有一次街道到我家去,本人没在家,家人给写了“保证”,我坚决不承认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5/128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