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牛传霞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曾写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现严正声明:自己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法为师,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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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5/128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