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红旗
我是97年得法的。99年7.20时,违心的把大法书籍烧了,并且说“不再炼了”的话。现严正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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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5/128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