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段志虎、段春薇
自己在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语和行为,严正声明作废。痛改前非,加培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5/128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