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雪红、管彩兰、黄贵霞
我以前在劳教所所写的、所做的、所讲的一切声明作废。从新做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5/128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