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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田桂芬 我于98年得法,身心受益,感到十分欣喜,因为大法教人重德修心性,益国益民。可是2002年不明真相的家人在我不在家、不签字不让上班的情况下签了名。在此严正声明家人代签的一切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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