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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戴福贵 本人于1999年7月21日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北海公园附近被北京公安非法强行带到丰台体育场,然后被非法押送回住地派出所,在恶警的逼迫下写了“保证”,现宣布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公民信访自由是《宪法》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利,法不正过来我就是要坚持上访,行使我这一权利。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6/209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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