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永香
2000年,我被抓到乡政府,被迫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严正声明:所写“保证”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6/128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