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凤
我九九年以前开始学炼法轮功。7.20后,在邪恶的逼迫下,妥协了,不学法、不炼功。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坚修大法,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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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7/128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