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蒋秀珍
在中共邪党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一律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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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7/128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