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兰芬
在理智不清时,将师父的经文和明慧周刊烧掉,做了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事,现在十分后悔,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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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7/128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