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善香
我以前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紧跟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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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7/128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