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丽金
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现在严正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5/27/128919.html